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领导讲话 >  正文
行署副专员李秀珍在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
2006-06-08 09:07  文章来源:毕节地区行政专署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深化认识 提高水平 加强管理
努力推进全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在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
行署副专员 李秀珍
(2005年12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是我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事项,审议《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和《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利于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全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明确职责,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原则,是政府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宏观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几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以来,我区紧紧围绕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国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历史性地实现了三次产业"二、一、三"的排序,全区工业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今年,我区经济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据初步预测,各项经济指标将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工业产业步入了良好的发展时期。全区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提速升质将成为必然。同时,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对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我们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当前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矛盾十分突出:一是地区对城市规划的指导、协调、监督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前置性审查、规划实施监督和违法违章建筑查处等工作力度不够、管理缺位,客观上造成规划不科学,缺乏前瞻性,不能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执行规划不严格,随意性大,有规划不执行,甚至有的地方无规划也搞城市建设,造成城镇违章建筑大量出现;二是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管理人才严重缺乏,执法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城镇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了切实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深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以适应全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行署于2003年11月25日行文成立了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规委),同时以《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毕节地区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增加编制,于2004年3月4日成立了毕节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机构上、组织上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在城规委的成员单位中,有综合部门、专业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目的是使地区城规委既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综合性,又具有高效性和代表性,真正成为能够集中各种智慧、吸纳各方意见,注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城市规划决策和协调机构,确保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全区城市规划更加理性、科学和权威,既要保证城镇建设的正确方向,又要保证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上,中央和省委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均提出了统筹做好城市规划,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城镇化的战略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完善城市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行城市规划管理改革,从体制机制创新、决策审批、执法监督等环节入手,加快步伐,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权限划分比较合理、管理方式比较科学、运作机制比较规范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确保城市规划管理与全区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的性质为代表行署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对全区重要城镇的重要规划进行前置性审查的非常设议事机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是:协助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对毕节地区区域内设市城市的重要规划进行审查,组织审查毕节地区区域内城市除需报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外的其他重要规划和城市设计;对毕节地区区域内县城的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进行前置性审查;协调处理毕节地区区域内城市规划中跨县(市)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
地区城规委一要加强对城市规划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城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位委员要认真研究全区城市规划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对我区的城市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要强化城市规划的制度约束和民主监督。目前,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各种违反规划程序、随意调整规划等现象屡屡发生。地区城规委要负起强化制度约束和民主监督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法制化管理。
二、严格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城市规划,成立了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和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大了地县规划经费投入,黔西、织金、纳雍三县完成了县城总规修编;金沙、赫章两县的第三轮县城总规修编完成了专家评审,已报省政府审批;完成了7个县城的近期建设规划;全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66.2%。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推动全区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区的城市规划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矛盾,普遍存在规划设计滞后、规划覆盖率低,特别是具体指导、可操作性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更是严重滞后,县城和毕节市区的许多区域大多数没有详细规划,无法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建设发展的指导作用。在市场机制的调配作用下,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城镇的某些区域建设即将启动,甚至已经开工建设,却因为没有规划,没有建设依据,只好又回过头来采取补救措施。这往往形成由开发建设企业来负责或承担规划编制工作,造成企业进入了城市规划编制领域、代行政府职能组织规划编制的现象,并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给依法规范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制约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这种现象决不允许再发生了。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方向。如果说方向比能力更为重要,那么对于城市建设来说,建设规划比建设实施更重要。要搞好城市建设,首先必须做好城市规划的设计和编制工作。城市规划设计成果,经过论证、审批之后,即成为城市建设的基本依据。没有城市详细规划,就意味着城市建设无据可依、无章可循,这就为长官意志、随意审批、以权谋私、乱搭乱建、乱挖滥占等违法违规,浪费、破坏城市建设资源行为和建设批建上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空间。中央和省领导多次就有关城市规划的问题强调,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各级政府务必把城市规划的设计和编制工作放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相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好城市规划,尤其是解决好详细规划设计和编制滞后的问题,尽快改变规划覆盖率低、城市建设缺乏依据的状况,充分发挥规划对全区城市建设工作的调控指导作用,促进全区城市建设工作快速发展。已经启动第三轮城市总规修编的县市,要抓紧抓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使之及早发挥作用;要把集贸市场规划作为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集贸市场网络和强有力的市场管理体制,解决全区县市城马路市场和违章占道经商问题。其次,城市规划要保证质量。城市规划的设计和编制在保证时间、数量的前提下,必须保证质量。规划的编制必须科学、准确,不但要符合城市的现状,还要站在城市发展的高度,使规划的编制真正做到让城镇建设融入经济发展整体,作为产业进行经营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政府调控职能,严格执行规划制订、修编的科学程序,实行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广泛征求专家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民主、依法规划,提高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时代气息,确保满足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决不允许粗制滥造的城市规划设计通过论证、审查。这就要求我们城规委所有专家及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审查工作,一方面要协调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即城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资源环境的支撑可能的问题;整体规划与局部规划协调一致的问题;城市与集镇村庄的协调规划问题;改善当前生活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统一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在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化的条件下,规划设计单位存在着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以及被规划城市(镇)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内城镇情况缺乏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提不出有效的规划建议和意见等自身水平和能力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同时,各级政府要在规划投入上转变观念,舍得拿出资金打基础,搞好规划。规划起点要高、质量要高、水平要高,才能保证城市建设的高水准。要重视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避免"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等不负责任、低水平的规划设计行为。
三、严格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的权威性
城市规划具有前瞻性、法定性和强制性,必须依法按照科学决策、专家审定的程序制定,在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水平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的。一是开发商为降低成本,蓄意违反规划,提升利益空间的行为使原有的城市规划受到肢解;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和规划管理部门为了一点短期利益,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随意变更和调整规划;三是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管理不到位,有的管理人员不依法行政,以权谋私,违规操作,不执行规划等腐败行为也客观存在。因此,仅有一个好的规划设计是不够的,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确保规划有效发挥对城市建设的调控指导作用。
要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城市规划具有法规性,规划一旦确定,就具有强制性,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配套实施、适度超前的路子,避免各自为政和低标准重复建设。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要充分发挥城市详细规划对于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指导城市建设的调控作用。凡建设项目所在地段没有编制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不符合详细规划的,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实施的建设项目加强经常性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并将它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处理。对建设工程性质变更和新建、改建、扩建中违反规划要求的,要及时查处,限期改正。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许可文件的,有关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明。各级政府及建设职能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遵守和执行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要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加快推行城市规划管理公开、公示、监督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推进规划决策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法制化。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适合本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的技术管理标准,建立科学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城市规划的定量管理。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要扩大规划公示范围,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批准开发企业建设或与开发企业联建的住宅项目规划,以及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电子举报信箱,受理群众对违反规划建设案件的举报。要建立规划审批工作的主审人终身责任制度,强化主审人责任。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各界普及建设规划知识,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的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的环境氛围,推动规划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各级城规委的成立绝对不能仅仅是个形式,一定要发挥实际作用。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好规划决策的参谋作用、规划实施的督导作用,要建立、形成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坚决依法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要对各县市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从行业上管住事,处理好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县市长要负起城市规划实施中的行政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城镇和规划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坚决杜绝为了一点短期利益,随意变更和调整规划行为的发生,坚决打击建设规划领域不廉洁行为。各级政府、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规划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历史责任感,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城市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不贪不占,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区城市规划管理做贡献。
要在引进和培训人才上下功夫。我区的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由于数量少,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再教育培训机会少等原因,不可避免地存在思想僵化、知识老化等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开展规划人员轮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规划人员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在规划上想干事、能干事和会干事的高水平专业化队伍,为全区的城市规划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领导,严格自律,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城市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各县市政府和地直各有关工作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毕节试验区实际,加快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从管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寻求解决目前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适应试验区跨越式发展需要的城镇规划管理体制和机制。县市长要切实负起城市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落实到位。县市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调研,努力探索做好本区域城市发展规划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及各单位的职责,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好政府与工作部门之间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规划不折不扣地执行。要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调研,探寻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工作中合理地确定旧城改造的原则、措施和步骤,并予以妥善解决,避免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探索加大对城市"城中村"问题的研究,从规划上寻找切实可行的方法加以解决。
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管理的领导和同志要加强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城市规划的相关知识和发展方向,积极主动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推进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清正廉明,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廉洁自律,不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事,以确保规划的科学、理性、权威得到充分的体现,切实推动全区城镇化的进程。
同志们,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图,是经营好城市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基础性、前赡性的工作。我们一定要站在"三个代表"和构建试验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工作来抓好抓实,为促进全区城乡及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省委、省政府领导与毕节试验区专家顾问组座谈    2006-06-08 08:51
领导致词    2006-05-18 15: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威宁县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丽华 电话:0857-622204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