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初审
2006-06-08 09:50 文章来源:
毕节地区行政专署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其它
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3、上报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章程; 3、资产证明; 4、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人员的名单、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取得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30日
收费标准: 否
设定依据: 国务院第412号令和司法部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威宁县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丽华 电话:0857-622204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